各分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中的新生奖学金政策,现将2019年新生奖学金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我院2019级新生,满足以下条件可提出申请:
1.高考成绩超一段线5分及以上的考生免四年学费并奖励10万元;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奖励2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80000名,奖励1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奖励5000元/人;
2.被学院录取的其他外省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高于生源省份当年录取重点分数线者,奖励10000元/人;
3、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项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5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20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10000元/人。
注: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奖学金申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本人生活照一张,由分院辅导员汇总,各辅导员于9月2日前将电子版以“分院+班级+姓名+新生奖学金申请”命名,统一发送至招生办邮箱854741876@qq.com,纸质版也需于9月2日前交至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招生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注:申请者必须提供位次号佐证材料,高中阶段若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项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材料复印件。
附件:《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奖学金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