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2019年招生工作在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学院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为了表彰和奖励为2019年招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各分院进行招生工作考核评估。
本次招生工作考核具体依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进行,各分院须提交招生工作自评表、自评报告、招生先进个人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分院党总支签字盖章)。请各分院于11月4日前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工作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73-87571525,邮箱:48306125@qq.com。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做好此次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分院招生工作,切实提升学院招生工作水平。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考核自评表
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考核结果登记表
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