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有力推进我院思政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现决定开展2019年“思政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经过一定周期的培育和建设,建成一批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思政辅导员工作室,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培养一批思政辅导员工作室领军人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团队,打造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品牌,促进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建设要求
(一)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6人。团队成员由主持人确定。
1.主持人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及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2.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工作,带领团队凝练工作室主攻方向,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和团队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年度工作计划、以学期为周期的周期建设方案。
3.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财务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学院审计。
(二)开展团队实践。工作室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院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依托工作室建设重点,组织实施1次面向全体辅导员的相关能力提升的训练。
(三)推广工作成果。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申报及评审
1.凡是符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政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分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2.由思政辅导员工作室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评审采取审核材料、实地考察与可行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
3.由确定立项的工作室主持人自主招募工作室团队成员。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思政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工作,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fxgb@zufe.edu.cn(注明“思政辅导员工作室”字样),同时将加盖分院党总支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A204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政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支撑材料(对申报书中的相关内容,提供的说明或证明资料,一式一份)。未尽事宜请联系:王璐燕,87571135。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政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