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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部
浙财大东学〔2020〕15号
关于高海燕、沈丹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学生工作部内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等机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高海燕同志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
沈 丹同志任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0年8月1日之日算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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