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二级学院毕业生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函2021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财大东〔20218)文件精神,经班级民主评议,所在二级学初审,学院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张思敏等108位学生名单给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38日~2021310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与我院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573-8757133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1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