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各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7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抓住当前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全力促进2021届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3日
二、活动内容
就业促进周主要包括就业招聘系列活动和“逐梦青春”就业育人活动。
(一)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二级学院要抓住一切机会给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推荐毕业生就业。每天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系列招聘活动、浙江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促进周网络招聘活动(www.ejobmart.cn)、浙江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空中双选会(https://sxh.zhaopin.com/jobfair/jobfairDetails/627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海宁专场招聘会暨夏季招聘会活动及学院举办的其他线上线下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等。

浙江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空中双选会学生端二维码
(二)启动“逐梦青春”就业育人系列活动。就业促进周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围绕中西部地区就业、重点地区和城市引才推介、大学生参军入伍等主题宣传大学生就业,要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形式政策讲座、党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专项方案。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制定本院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序、平稳进行。
(二)深挖就业资源。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社会招聘机构、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实习实践基地和校友资源,充分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资源,为2021届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动员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省外生源毕业生,和大三学生一起参与到5月25日学院举办的海宁专场招聘会活动。
(三)做好宣传动员。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促进周的宣传工作,要会同各级各类媒体,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就业促进周活动,扩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面。
(四)及时报送进展。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汇总统计就业促进周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每天16:00前报送就业办。
联系人及电话:陈杰 0573-8757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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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