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财大东〔2021〕8号)文件精神,经班级民主评议,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院批准推荐,经省教育厅确认并按规定公示,决定授予张思敏等108名同学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予以公布。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人生观。要进一步加强对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和就业方面的导向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新一代创业就业的生力军。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