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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社区文化节之“发现公寓生活中的‘美’”VLOG制作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调动学生共同参与“平安社区、幸福社区、文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同学们发现并记录公寓生活中的美,打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获得感。现决定开展第十二届社区文化节之“发现公寓生活中的‘美’”VLOG制作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原则上以寝室为单位或与同寝室楼栋学生组队参加(成员不多于6人)

二、评选时间安排

1.提交作品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8日

2.各楼栋初评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日

3.线上投票:2021年12月2日-12月5日

三、评选细则

(一)作品要求

1.作品时长3-5分钟;

2.视频片头展示作品名称,片尾署名创作人;

3.作品需以MP4或MOV格式呈现,画面清晰度不小于1080p,须有字幕和声音,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二)作品内容

1.走近温馨公寓,发现公寓生活中的美,内容以人、物、事、景、情等为制作素材,给作品取一个名称并说明其寓意;

2.参评作品必须客观真实且为作者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等情况的参评人员,取消活动资格;

3.作品内容健康积极、正能量,不含消极情绪以及极端态度,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相抵触的内容,如有发现,取消活动资格;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三)作品提交

各参赛团队设置一名负责人,由负责人将参评作品和报名表(详见附件1)打包压缩(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电话+作品名),发送至各楼长邮箱(详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

在学生班级和学生园区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申请与初评阶段

1.参赛团队根据大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资料至指定邮箱,各楼栋住楼辅导员、楼层长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初评工作;

2.以楼栋为单位进行初评,原则上每幢寝室楼评选出不多于3个作品。

第三阶段:评定审核阶段

对于各楼栋推荐的作品,将通过“东方微学工”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数,最终评选出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其余均为优胜奖。

第四阶段:展示与表彰阶段

1.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于“东方微学工”、“浙财东方学生社区”公众号进行展示和表彰;

2.获奖人员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相应的德育或劳育或美誉加分;

3.获奖人员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

4.获奖人员,在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将做优先考虑;

5.获奖人员若为寝室长,在学干考核、最美寝室长评比等荣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将做优先考虑。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