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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二级学院、毕业生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19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院毕业生人数一定比例评选出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二、确认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大学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按照浙财大东〔2021190号文件规定,符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二级学院初评为学院优秀毕业生。

三、确认比例及名额

   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4%的比例确认。往年已经作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应予以剔除,不得重复计算。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2022届毕业生人数

省级优秀

毕业生名额

金融与经贸学院

523

21

财税学院

314

12

工商管理学院

455

18

会计学院

422

17

信息学院

513

20

法政学院

222

9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421

17

外国语学院

197

8

     计

3067

122

四、确认办法和程序

(一)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秀毕业生本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提出初评名单,名单毕业生填写《浙江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公示期3天),报学院审批截止日期2022226经学院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于2022310日前通过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二)20223月底,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并于4月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2022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四)《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空白登记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学院,由学生本人手工填写;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确认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确认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573-87571330/17769617586电子邮箱353968705@qq.com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2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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