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我院文明寝室建设,营造良好的公寓育人环境,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营造良好宿舍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以“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为主题,在学生公寓组织开展主题学习和活动,通过学习抗疫精神、红船精神等中国精神,使大学生全面深刻认识,汲取精神力量,从而树立崇高理想,增强信念,树立正确的三观。
2.结合贯彻“劳动育人”工作理念,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相关活动,让学生在正常课程学习之外从事劳动锻炼,使学习与劳动并重,培养学生互助合作、节俭与勤劳的美德,使之养成认真、负责、自律、守时和守规的习惯,在劳动中修己善群、服务社会、健全人格。
3.开展以“强化安全教育,构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活动,调动学生共同参与“平安社区、整洁社区、文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开展寝室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责任感,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定期走访、关心校外住宿学生;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知法、懂法的大学生。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围绕文明寝室建设的主旨,结合二级学院专业特色,贯彻落实“日常思政”、“生活思政”工作理念,对本年度文明寝室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有针对性地规划,扎实开展“3+X”文明寝室建设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二、立项方式
本轮文明寝室建设项目分四个阶段完成:
1.发动申报(2022年3月30日-4月12日)
各二级学院按我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制定工作思路与品牌活动方案,并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方案》,于2022年4月12日前上报。
2.立项确认(2022年4月13日-18日)
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汇报申报项目的建设思路、目标及实施方案。评审小组根据立项相关要求评审,初步确定我院2022年度文明寝室建设项目。初评结果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后,发文公布。
3.中期检查(2022年10月)
评审小组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4.结项验收(2022年12月)
评审小组通过审核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立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最终确认结项项目。
三、经费支持
1.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学院将给予4000元总额的配套经费支持。其中,立项发文后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经中期检查合格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经结题验收合格拨付剩余培育经费。
2.经专家结项评审为优秀的项目,给予2000元的经费奖励,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3.请按照学院经费使用的要求,规范管理、合理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其它要求
1.开展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是为了给学生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空间,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请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立项活动,号召学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寝室建设项目中去,各学院在此轮文明寝室建设中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4项。
2.所有活动均按照学院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执行,严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等防控条件准备。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方案(电子和纸质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7办公室)。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方案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