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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提升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系列活动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系列活动计划》
附件2:《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培训工作方案》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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