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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班集体名单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4-11-29;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各班心理委员: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修订版)》(浙财大东学〔201922号)文件精神,依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成绩以及心理委员德、能、勤、绩四块内容表现,经所在班级及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推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班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129——122日,联系电话:87571557,电子邮箱:804173515@qq.com。具体名单如下:



十佳心理委员

学院

姓名

金融与经贸学院

徐实

财税学院

郭津津

工商管理学院

方林悦

会计学院

李璐

会计学院

沈其晗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董行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彭灿灿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桑子烨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李雪莲

外国语学院

郭临玲




心理健康优秀班集体

学院

班级

金融与经贸学院

23金融1班

财税学院

24财政3班

工商管理学院

21工商2班

工商管理学院

22工商2班

会计学院

23会计2班

会计学院

23会计1班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3信管1班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3法学2班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2文学D1班

外国语学院

23英语2班



优秀心理委员

学院

班级/姓名

金融与经贸学院

23国贸D1班徐莹莹

22保险1班聂子微

23金融4班冯佳艺

23金融4班邱雨萱

23经济1班丁思仪

财税学院

23财政3班兰焌崧

24财政1班谢紫彤

24财政3班余瑞雅

22税收3班蔡闻歌

工商管理学院

21人力1班张铖

22市营1班许小苹

23工程1班梁永丽

23人力1班李泓静

22工商2班胡娟

会计学院

22财管2班罗安琪

22审计2班周晓艳

22资评1班傅雅轩

22资评1班骆浩

23审计1班黄佳璐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2计算机1班杨露清

22计算机1班杨喆

23互金1班戴思语

23信管1班兰英桃

23信管1班卢宇涛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2法学2班杭可莹

23法学2班陆诗绮

22法学1班汪卓琳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1文学1班邢雅毓

21文学D1班沈鑫晨

22广告1班徐澄璐

22广告2班胡玉珍

22文学1班朱昕逸

23文学1班黄诗焰

外国语学院

22英语3班唐艺嘉

23日语2班马婧

23英语2班周静

23英语3班魏君好

23英语6班马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