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规范做好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开展我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重点自查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 度、及时监测就业进展、核实去向登记数据和就业材料等情 况。
(一)是否规范开展就业去向登记和去向监测工作,是 否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 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要求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二)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 去向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
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三)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对灵活就业 率、自由职业率和自主创业率过高,其他录用形式占比过高, 疑似小企业扎堆就业,单位核验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 处理情况。
(四)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以及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部级及各地举报电话和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或院系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二、工作安排
( 一)学生确认。各二级学院要积极推动毕业生登录登记系统 (https://dj.ncss.cn/)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同时,提醒毕业生如8月底前去向信息发生变化, 要及时在登记系统里更新并确认。教育部将在8月初统一向未确认毕业生发送提醒确认的信息。
(二)高校自查。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确认阶段,进一步准确掌握毕业生实际去向,同步开展本学院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自查方式以电话核查、实地走访、数据核查等方式开展),及时更新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就业办同步开展核查,并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核查结果。
各二级学院要在7月11日前完成本学院自查工作,自查方案、自查记录、自查报告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时上报就业办存档。其中,自查方案需包含自查方式、记录及整改形式等;自查记录需包含自查数据具体记录(毕业生基本信息、去向信息、核查方式和结果)、问题统计或汇总、后续核实处置情况等;自查报告需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单列困难群体毕业生核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等。二级学院自查报告须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报就业办备案。学院自查报告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备案。
(三)省、部级监测,第三方调查。省教育厅、教育部将持续动态监测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摸排异常数据和疑似虚假就业信息,督促高校做好数据自查和整改工作。高校要根据教育部要求及时在登记系统上传自查通知(方案)、自查报告、自查记录等材料。 9月,教育部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开展抽样调查,重点核验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安排。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自查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严格纪律要求。学院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二级学院, 一经查实,将按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视情节轻重在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学科专业申报、评奖评优、干部评价等工作中纳入负面清单。
(三)强化落实整改。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 对在省校自查、部级监测、第三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 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后,不得为提高落实率突击更改数据,确保就业数 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及电话:
陈 杰 0573-87571330
周曹宁 0573-87571370
附件1: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
2: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3:二级学院自查报告(2025届)模板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