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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12-10;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关于开展2025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二级学院:

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下,8初次就业率为91.70%,顺利完成了目标任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浙财2025135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考核办法》浙财202516,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过程与实效并举,客观公正、工作量化、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分管领导指导学生工作部就业工作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以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核内容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过程与结果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详见附件3

四、考核步骤

1.二级学院自评。各二级学院依据考核办法,认真总结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日常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1)。

2.学院考核。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就业工作评估过程及结果报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进行评审,并评定考核等级最后公布考核评定结果。

五、考核结果

1.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评选一等奖1名,等奖2名,三等奖3其中获一、二等奖的二级学院认定考核优秀,其他二级学院认定为考核合格考评结果将与二级学院年终考评、就业经费划拨及就业奖励挂钩。

2.考评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依据,对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根据情况酌情减少招生数量。

3.学院将根据考核办法评出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考核结果决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从考核优秀的二级学院产生,采取申报审核制,由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院就业领导工作小组评选决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表见附件2

附件1-2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签字盖章,就业工作相关过程性材料(就业工作台账记录、新闻报道、走访调研等)电子版,请于1231前提交学工部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杰,电话:87571330,邮箱:353968705@qq.com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做好此次考核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帮扶经验,切实提升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日常工作考核自评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

3.各二级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