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我院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学院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11月份开展第十三届“身心健康活动月”活动。
报送要求:
一、各分院结合本分院学生特点拟定主题,开展具有本分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活动应紧紧围绕心理健康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新颖,具有时代性和趣味性,学生参与面广。
二、各分院于11月1日前报送本分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时间集中在11月份)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方案发送至邮箱48306125@qq.com)。
三、根据各分院所报方案,学工部将核报部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补充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经费。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