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春季是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每年3、4月为大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为防患于未然,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各分院、各班需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排查工作,以下人群值得特殊关注,包括: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者;2.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者,特别对于不能顺利毕业者;3.个人感情受挫者,失恋后不能步入正常的生活者;4.人际关系失调者;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特别是父母要求苛刻,家庭关系冷漠者;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者;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者;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者;9.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11.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者;12.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者。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异常迹象,因此可以察觉预防。全院开展危机排查工作,各分院、各班要做好心理危机排查表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入库学生,动态管理
对于已经出现在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各分院要认真做好这些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重点落实“一对一”帮扶体系,经常性地了解学生心理思想动态,深入到学生内心,要和学生谈心、做朋友,使心理有困难的学生和教师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做好谈话记录,并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建议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记录该学生是否愿意到心理咨询室来。
2、未入库学生,开展排摸
对没有进入我院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要求各分院要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危机排摸工作,充分调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骨干力量来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在排摸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给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对新发现的问题学生,做法同1。
4、请按时完成排摸工作,并以电子稿和纸质形式上报心理危机信息汇总表(附件),纸质形式需加盖分院公章。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A207;联系电话:87571525;截止日期:2017年3月17日。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心理危机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