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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
重要通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经现场工作汇报,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经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研究决定,现将部门2016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蒋超、杨荧彬
合格:梅莹、高海燕、王璐燕、王书渠
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作组织鉴定,不确定考核等次:周青青、童雅倩。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3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领导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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