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学助【2018】16号《关于做好2018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为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现请各分院以分院为单位统计2018年入伍、退伍学生信息,填写《东方学院2018年入退伍学生信息统计表》,于9月28日11:30前将电子稿报送至学院人武部。联系电话:87571134,邮箱:1134986438@qq.com。
附件---东方学院2018年入退伍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人武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