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我院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4 年8 月31 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近3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我院最终推荐名额为1名。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三)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三、推荐程序
1.分院推荐:请各分院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以分院为单位进行择优推荐,每分院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并于6月25日12点之前,将《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报送学工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dfxgb@zufe.edu.cn。
2.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推荐1名浙江省优秀辅导员推荐人,上报校本部。
附件: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