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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7;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分院:

2019级新生助理的考核工作即将展开,本次考核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为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核的相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2019级新生助理

考核时间:202047―56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2019级新生助理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考核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新生助理述职及自评。新生助理按考核办法向所负责的新生班级及辅导员述职,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自评表》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认定表》,于417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2.学生评分。新生助理所负责的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对新生助理进行评分。班级评分小组由新生助理所带班级的两名班干部、两名寝室长、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评分小组须于417日前将评分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3.辅导员评分。辅导员根据新生助理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评分。

4.各分院辅导员汇总整理好各项考核材料后,于4月2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cdfxsszjsb@126.com,电子版材料相关要求请查看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材料填写要求》。纸质版材料待返校后另行通知上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4)。

第二阶段:

1.学生工作部评分。学生工作部按照考核办法对新生助理进行评分。

2.由学生工作部结合材料确定考核等级,评选出优秀新生助理。

三、考核其他内容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办法.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材料填写要求.doc


  附表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认定表.doc

  附表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自评表.doc

  附表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班级评分表.doc

  附表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分院评分表.doc

  附表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助理考核学生工作部评议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