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临近期末,学生面临期末考试、求职就业、毕业等严峻任务,加之梅雨季节,天气闷热潮湿,容易引发学生焦躁、抑郁情绪,诱发心理不适。为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把控心理关注对象心理近况,有效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决定开展学期末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6月15日-6月29日
二、排查范围
全院学生
三、排查对象
(一)毕业生重点关注对象
1.学习困难的学生:考研失败及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或获得学位者等;
2.就业困难生;
3.心理问题的学生:
(1)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
(二)其他年级重点关注对象
1.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或因家庭突发变故,深感自卑或心理压力重的学生;
2.学习困难的学生:多门科目不及格或某门科目连续不及格或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的学生等。
3.心理问题的学生: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者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残疾、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因疫情影响产生心理应激反应的学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的学生;
(10) 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
4.行为违规的学生:由于考试作弊、打架、旷课、偷窃或其他行为受到校规法纪处分的,或行为明显偏离常规的学生。
(三)特殊关注对象
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作为危机评估与干预的重点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日记、绘画、QQ、微信等中流露出死亡念头者;
2.对绝望、无助或无价值感发出议论,经常说“我不在这里就好了”或“我要离开”;
3.日渐严重的抑郁,深度悲伤、兴趣丧失,食欲不良、沉默少语、失眠;
4.有“死的愿望”,并尝试导致死亡的冒险行为;
5.把事情安排停当、整理要丢掉的东西、无缘无故收拾东西,向人道谢、告别、归还所借物品、赠送纪念品等;
6.专心考虑自杀的方法,寻找付诸实施的有关信息(如自杀网站),同时寻求获得自杀的手段。
四、排查工作安排
(一)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的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_______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于7月1日前将电子稿文件发送至48306125@qq.com。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抓早、抓小、抓细、抓全、抓实。组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寝室长进行动态关注,深入到每个学生宿舍,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早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以确保2020届毕业生安全离校与其他年级学生的心理稳定状况。
2.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话,同时充分利用学生干部、心理委员、寝室长等信息渠道,并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确保排查没有漏洞。
3.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员,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确保学生不出意外。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联系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4.紧急情况,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高老师,电话:87571525。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