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全体辅导员,即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学工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1.需要申报的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和活页(见附件),并于9月11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93217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使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送参加校本部的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网址:http://www.zjkysz.cn)注册普通会员帐号,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
三、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的,必须申请延期。无故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撤销其项目。
2.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相一致,项目的结题要求一般为: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有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正式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3.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和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年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
四、项目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
项目清理范围为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上述项目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2018年立项的课题请抓紧研究并结题。
浙江省教育厅将对2017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进行择优推荐,对评审优秀的作品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等其他媒体进行表彰和展示。我院申请人需在11月20日前,将相关成果发送至邮箱:809321711@qq.com。
课题申报相关事宜联系人:杨文龙,联系电话:18967378953(9208953),邮箱:809321711@qq.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