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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凝练特色,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经研究,决定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项目设计应紧紧围绕心理辅导站建设、学生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知识宣传、个体成长与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活动项目创新、活动品牌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

2.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现实需要,反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三、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4月15日-4月29日)。申请人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 1),于4月29日下午16:00 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6J-503,电子版发至邮箱512564811@qq.com。

2.项目评审(5月1日-5月8日)。学生工作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3.项目实施(5月-12月)。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创新活动中,要精心组织、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心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争打造出一系列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具有较强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的活动与措施,切实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书面报送6J-503,电子稿发至:512564811@qq.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57130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