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准干预等工作,现将“浙里思政工作台”心理健康模块信息更新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心理档案完善
根据心理关注分级标准,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5日前完成特殊群体心理档案更新工作,路径为:“思想引领”-“特殊群体”-“我的学生”-“编辑学生档案”。学生档案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学生家庭信息、心理普查。其中学生心理档案的基础信息和家庭信息由辅导员做好初始记录,心理普查记录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填写,心理中心做好复核。
二、做好危机干预个案记录
为加强危机干预个案研究,新增危机干预案例复盘信息(不含非正常SW案例)填报,路径为:“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我创建危机记录”-“新增”。各二级学院需于危机发生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填报,危机干预个案记录由辅导员做好初始报送,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做好审核,心理中心做好复核。
三、做好平台信息安全管理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