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学生“1359”思政工作提质计划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辅导员工作职责,围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等,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及实践成果,使工作室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高地和孵化思政育人精品项目的平台。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含学生工作部、团委及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原则上须从事学生工作满1年及以上,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和实践探索,培育育人品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发挥传帮带作用。
工作室规模一般不超过8人,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每名辅导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不超过2个工作室。
三、建设类别
工作申报室分为领航项目和发展项目两类,申请人结合工作实际自选主题申报。
(一)领航项目
学院立项不超过4个新申报工作室进行培育。工作室研究方向应紧贴东方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生工作实际,聚焦日常教育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形成的教育方案须具体落地,育人成效可检验,具备若干项标志性成果,形成的育人模式可复制推广。
(二)发展项目
采用自主申报原则,资助不超过6个新申报工作室进行建设培育。入选项目需展现出在一线学生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实效性探索,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论文、课题、工作案例集等实质性研究成果。
四、工作室建设保障
(一)学生工作部对评审通过的辅导员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其中领航项目10000元/个,发展项目3000元/个。在建设周期内,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中期考核情况,分批拨付经费。
(二)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全省相关培训、交流。
五、工作室管理考核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要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做好工作室的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工作室成员要根据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工作任务安排,积极参与工作室建设,并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二)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3月-2028年3月),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主持人,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三)学生工作部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
1.立项申报。学工部将于2026年3月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两类申报的工作室进行立项答辩。每个工作室负责人就工作室育人理念、建设目标、进程安排、预期成效等进行答辩,专家评议认定后进行立项确认。(具体以见学院后续通知)
2.中期调研。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工作室须提交成果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调研,对于建设情况良好的工作室,继续进行培育;建设滞后的工作室给予6个月的修正期,依旧无法发挥作用的,将终止建设任务。(具体成果材料及调研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3.期满考核汇报。在工作室建设两年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成果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组织集中成果展示。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或合格的,该工作室保留,分类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工作室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或无故放弃考核的,该工作室撤销,主持人及团队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同时学院可视实际情况收回其前期下拨经费。
(四)考核内容
工作室与学院协商项目建设成效的量化指标(标志性成果),在考核时对照检查指标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一批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专家型辅导员。
2.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请有意向申报的辅导员,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6年3月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A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fxgbsz@163.com,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4.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未明确事宜,由学工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集体商议处置或认定。
联系人:朱乐艳,联系电话:87571154。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