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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生心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9;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易发高发群发时段,也是毕业季学生压力叠加、情绪波动、心理风险集中显现的关键时期为防患于未然,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学院决定开展学生心理排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49-4月24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重点排查毕业班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一)特别关注对象

1.生活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亡故、父母离异、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的学生等;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试焦虑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升学失败学生,就业迷茫学生,尤其关注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将推迟毕业或无法毕业的学生等;

3.个人感情受挫、失恋后不能步入正常生活的学生;

4.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9.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的,包括曾患心理疾病休学因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1.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12.身边有师生出现个体危机状况的学生;

13.家庭关系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生;

14.存在自残行为、自杀倾向或者自杀未遂史的学生;

15.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16.因网络依赖、物质滥用、吸烟酗酒、不良性行为等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7.其他如有睡眠障碍、情绪异常或行为异常等异常表现的学生。

(二)重点关注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日记、绘画、QQ、微信、微博、信件等中流露出死亡念头的学生;

2.对绝望、无助或无价值感发出议论,有死的愿望,并尝试导致死亡的冒险行为的学生;

3.把事情安排停当、整理要丢掉的东西、无缘无故收拾东西,向人道谢、告别、归还所借物品、赠送纪念品等行为的学生;

4.专心考虑自杀的方法,寻找付诸实施的有关信息(如自杀网站),同时寻求获得自杀手段的学生;

5.情绪突然明显异常,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感情易冲动、情绪异常低落、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四、排查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心理危机排查表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入库学生,动态管理

对于已经出现在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这些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重点落实帮扶体系,经常性地了解学生心理思想动态,深入到学生内心,要和学生谈心、做朋友,使心理有困难的学生和教师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对于正在休学中的库内学生,积极开展家校沟通,加强校外联动,确保学生关注不断线。根据浙江省高校学生心理关注分级标准做好谈心谈话,并将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上报给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未入库学生,开展排查

对没有进入我院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要求各二级学院 辅导员通过谈心谈话、深入宿舍、课堂渠道开展排查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认真开展摸排谈话,充分发挥班级导师、专业教师,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信息员等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朋友圈、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和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渠道排查,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对于正在休学中的非库内学生,保持家校沟通,加强校外联动,了解学生心理动态。

3.对新发现的问题学生,及时上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请按时完成排摸工作,并以电子稿和纸质形式上报心理危机排查报送表(附件),纸质稿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A209;联系电话:87571680;截止日期:20264月24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

2.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3.排摸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4.保证高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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