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优秀、争创先锋的良好氛围,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完成大学生活,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各二级学院广泛开展“青年先锋”系列事迹分享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推荐:
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范围内推荐人选,并填写《宣讲团学生个人材料填报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宣讲团”》(附件2),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为3-5名。请在11月30日前推荐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电子版)及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贺老师;电话:87571154;邮箱:1540595081@qq.com。
二、建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库”:
学院在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后进行审核,并建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库”,成立“青年先锋报告团”,并于12月3日前将名单及相关信息发送至各二级学院。
三、开展报告: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需求,邀请学院宣讲团成员开展分享、交流,于12月3日-12月30日内,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不少于2场的“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分享会后将:1.《“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记录表》电子版;2.分享会新闻稿(含图文)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贺老师;邮箱:1540595081@qq.com。
五、荣誉颁发:
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青年先锋”,以及工作效果出色的相关二级学院和指导老师,将予以表彰。
附件1:宣讲团学生个人材料填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宣讲团”.doc
附件3:“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记录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