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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献礼建党百年”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6;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建设浙财大东方学院“一三五九”学生工作体系打造“五度”中学风建设有力度,发挥先进集体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团结进取奋发成才,促进优良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全体学生班级、寝室。


二、考评内容

评比内容包括各班级、学生寝室在开展学风建设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工作效果,其中包括:学风教育、活动开展、工作措施、日常基础工作、组织纪律、寝室文明、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


三、参评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团学生干部队伍,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集体中的学生骨干(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寝室长等)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学风面貌良好,有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有效措施,有规范的考核、考勤制度,并取得较好工作效果;班级早晚自修出勤、纪律、氛围、学习效果良好。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大二-大四年级在上学期评奖评优中内班级有30%(含30%)以上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必修课程一次考试及格率在 85% 以上(含 85% )。

5)班级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较高。

6)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内无下列情况:

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7)英语、计算机考级通过率高于专业平均水平。

2.优先条件

1)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班级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寝室被评为上年度文明寝室,可优先考虑。

3)在基本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班级在年度有特别荣誉、事迹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优先推荐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优良学风寝室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要求,无违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2)寝室成员中的学生骨干(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寝室长等)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寝室内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4)上学期寝室成员必修课程考试及格率 100% ,大二-大四寝室成员 50% (含)以上获得奖学金。

5)寝室成员中无考试违纪及作弊、大功率使用情况等违纪、处分记录。如存在以上任何一项违纪情况,则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2.优先条件

1)寝室学风建设、文化建设中有特色,效果好的寝室,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如在专业竞赛参与获奖率高、考级考证上成绩突出、寝室考研率高、考公率高等,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3)该寝室在参评学年曾获得过3次优秀寝室(A类寝室)及以上。

4)积极参与园区活动,在参评学年曾参加过3次及以上。


四、评选比例

“优良学风班级”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20%;“优良学风寝室”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的10%。全院共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级”10个,“优良学风示范寝室”30间。


、评程序

细则制定

各二级学院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文件,结合本二级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评比细则,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办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细则以电子稿形式于512日前发送至邮箱dfxyzhcp@163.com。

班级寝室申请

各班级寝室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附件2)。

二级学院初评及推荐

1.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初评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附表1、附表2申报表附件1、附件2学生工作部

2.各二级学院从本年度初评获得“优良学风班级”的班级中推荐不多于2个班级参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公开答辩,“优良学风寝室”中推荐不多于5寝室参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公开展示,并由学生工作部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参评材料,组织班级学习和投票。

学院终评及表彰

1.学生工作部组织“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公开答辩,“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公开展示,结合投票得分排序评定,报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并予以表彰

2.“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选方案

参选班级通过PPT并适当结合短视频形式准备汇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内容为

1班级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单位成员学习情况);

2班级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可突出学风建设亮点工作;

3班级目前欠学分人数、班级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扶成效;

4)班委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5学风建设成果:如学业成绩、竞赛、考研等建设成果优良学风寝室情况等

6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优良学风示范寝室”评选方案

参选寝室通过现场展示将以下内容呈现在展示板上

1)寝室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单位成员学习情况);

2)寝室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可突出学风建设亮点工作;

3)寝室目前欠学分人数、班级或寝室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扶成效;

4)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由学院发文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作为班级建设经费凡被评为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作为寝室文化建设经费,寝室挂牌示范。

2.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可推荐2人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的班团学生干部获评“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可推荐1人在寝室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的寝室成员获评“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3.凡成为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的单位,由学院发文公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成员每人可加德育分2分。

4.“优良学风示范班级”的班级,在同等条件下,带班辅导员当年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辅导员;获“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寝室,在同等条件下,寝室长当年可优先考虑评为“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


评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二)二级学院要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寝室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符合条件的班级、寝室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四)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初评公示名单,并填写汇总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62日前将附表1、附表2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汇总表及申报表(附表1、附表2、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fxyzhcp@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地址:行政楼A204,电话:87571154E-maildfxyzhcp@163.com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doc

      附表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xlsx

      附表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评比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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