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建设浙财大东方学院“一三五九”学生工作体系,打造“五度”中学风建设有力度,发挥先进集体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团结进取,奋发成才,促进优良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班级、寝室。
二、考评内容
评比内容包括各班级、学生寝室在开展学风建设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工作效果,其中包括:学风教育、活动开展、工作措施、日常基础工作、组织纪律、寝室文明、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
三、参评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团学生干部队伍,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集体中的学生骨干(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寝室长等)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学风面貌良好,有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有效措施,有规范的考核、考勤制度,并取得较好工作效果;班级早晚自修出勤、纪律、氛围、学习效果良好。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大二-大四年级在上学期评奖评优中内班级有30%(含30%)以上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必修课程一次考试及格率在 85% 以上(含 85% )。
(5)班级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较高。
(6)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内无下列情况:
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7)英语、计算机考级通过率高于专业平均水平。
2.优先条件
(1)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班级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寝室被评为上年度文明寝室,可优先考虑。
(3)在基本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班级在年度有特别荣誉、事迹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优先推荐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优良学风寝室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要求,无违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2)寝室成员中的学生骨干(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寝室长等)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寝室内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4)上学期寝室成员必修课程考试及格率 100% ,大二-大四寝室成员 50% (含)以上获得奖学金。
(5)寝室成员中无考试违纪及作弊、大功率使用情况等违纪、处分记录。如存在以上任何一项违纪情况,则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2.优先条件
(1)寝室学风建设、文化建设中有特色,效果好的寝室,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如在专业竞赛参与获奖率高、考级考证上成绩突出、寝室考研率高、考公率高等,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3)该寝室在参评学年曾获得过3次优秀寝室(A类寝室)及以上。
(4)积极参与园区活动,在参评学年曾参加过3次及以上。
四、评选比例
“优良学风班级”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20%;“优良学风寝室”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的10%。全院共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级”10个,“优良学风示范寝室”30间。
五、评选程序
(一)细则制定
各二级学院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文件,结合本二级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评比细则,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办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细则以电子稿形式于5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dfxyzhcp@163.com。
(二)各班级、寝室申请
各班级、寝室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附件2)。
(三)二级学院初评及推荐
1.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初评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附表1、附表2)和申报表(附件1、附件2)报学生工作部。
2.各二级学院从本年度初评获得“优良学风班级”的班级中推荐不多于2个班级,参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公开答辩,从“优良学风寝室”中推荐不多于5个寝室参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公开展示,并由学生工作部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参评材料,组织班级学习和投票。
(四)学院终评及表彰
1.学生工作部组织“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公开答辩,“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公开展示,结合投票、得分排序评定,报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示范寝室”并予以表彰。
2.“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选方案
参选班级通过PPT,并适当结合短视频形式准备汇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内容为:
(1)班级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单位成员学习情况);
(2)班级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可突出学风建设亮点工作;
(3)班级目前欠学分人数、班级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扶成效;
(4)班委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5)学风建设成果:如学业成绩、竞赛、考研等建设成果,优良学风寝室情况等。
(6)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优良学风示范寝室”评选方案
参选寝室通过现场展示,将以下内容呈现在展示板上:
(1)寝室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单位成员学习情况);
(2)寝室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可突出学风建设亮点工作;
(3)寝室目前欠学分人数、班级或寝室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扶成效;
(4)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由学院发文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作为班级建设经费;凡被评为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作为寝室文化建设经费,寝室挂牌示范。
2.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可推荐2人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的班团学生干部获评“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可推荐1人在寝室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的寝室成员获评“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3.凡成为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的单位,由学院发文公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成员每人可加德育分2分。
4.获得“优良学风示范班级”的班级,在同等条件下,带班辅导员当年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辅导员;获得“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的寝室,在同等条件下,寝室长当年可优先考虑评为“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
七、评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二)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寝室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三)符合条件的班级、寝室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四)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初评公示名单,并填写汇总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6月2日前将附表1、附表2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汇总表及申报表(附表1、附表2、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fxyzhcp@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地址:行政楼A204,电话:87571154,E-mail:dfxyzhcp@163.com 。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doc
附表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xlsx
附表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寝室评比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