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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的通知


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优秀、争创先锋的良好氛围,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完成大学生活,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各二级学院广泛开展“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推荐:

 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范围内推荐人选,并填写《宣讲团学生个人材料填报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宣讲团”汇总表》(附件2),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为3-5名(确有表现突出者可多于5名)。请在11月9日(周四)16:00前推荐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电子版)及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二、建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库”:

 学院在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后进行审核,并建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库”,成立“青年先锋报告团”,统一颁发聘书,并将名单及相关信息发送至各二级学院。


三、开展报告: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需求,邀请学院宣讲团成员开展线上或线下分享、交流,于本学期内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2场或2场以上“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5日(周三)前将《“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报备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分享会主题横幅由学生工作部根据此报备表统一制作;分享会后将分享会新闻稿相关内容发送至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贺老师;电话:87571154。


  附件1:宣讲团学生个人材料填报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先锋宣讲团”汇总表.xlsx

  附件3:“青年先锋”事迹分享会报备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