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良好班风和学风的形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班级。
二、考评内容
评比内容包括各班级在开展学风建设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工作效果,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日常基础工作、组织纪律、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
三、参评条件
(一)必要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班级学风面貌良好,学风建设举措、考核考勤制度较好工作效果。学生骨干(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
3.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班级需满足: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大二-大四年级在上学期评奖评优中内班级有30%(含30%)以上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必修课程一次考试及格率在 85% 以上(含 85% )。
4.班级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较高。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内无下列情况之一:
(1)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2)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6.英语、计算机考级通过率高于专业平均水平。
(二)优先条件
1.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班级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寝室被评为上年度文明寝室,可优先考虑。
3.在基本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班级在年度有特别荣誉、事迹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优先推荐的,给予优先考虑。
四、评选比例
“优良学风班级”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20%。全院共评选“优良学风示范班级”10个,“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20名。
五、评选程序
(一)各班级申请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文件,结合本二级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
(二)二级学院初评及推荐
1.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初评工作,在不违背本文件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附件2)和《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报学生工作部。
2.各二级学院从本年度初评获得“优良学风班级”的班级中推荐2个班级,参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比,并按要求提交《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选资料》(附件3)。由学生工作部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参评材料,组织班级学习和投票。
(三)学院终评及表彰
1.学生工作部组织全院“优良学风示范班级”现场汇报,结合投票、得分排序评定,报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并予以表彰。
2.“优良学风示范班级”现场汇报要求
参选班级通过PPT展示并进行现场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汇报内容为:
(1)班级基本情况(学习情况、考试情况等);
(2)学风建设举措亮点;
(3)学风建设成果;
(4)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凡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由学院发文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作为班级建设经费。
(二)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可推荐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的班团学生干部2人获评“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三)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院发文公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班级成员每人可加德育分2分。
(四)获得“优良学风示范班级”的班级,在同等条件下,带班辅导员当年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辅导员。
七、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学风建设的积极性,成立优良学风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
(二)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三)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初评公示名单,并填写汇总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4月17日(周四)前将《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和《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A204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fxgbjc@163.com。
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良学风示范班级(2个)需提交如下材料:《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选资料》(附件3)中所需集体照、班级视频、整体介绍、现场汇报ppt、网络投票简介等五部分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以压缩包形式于4月18日(周五)前发送至dfxgbjc@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地址:行政楼A204,电话:87571154。
附件1: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
附件2: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
附件3:优良学风示范班级评选资料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