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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班助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2021级新生班助的考核工作即将展开,本次考核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为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核的相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2021级新生班助

考核时间:202246—425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2021级新生班助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考核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1.新生班助述职及自评。新生班助按考核办法向所负责的新生班级及辅导员述职,并填写《新生班助考核认定表》(表1)及《新生班助自评表》(表2),于4月14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2.学生评分。新生班助所负责的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对新生班助进行评分,并填写《班级评分表》(表3)。班级评分小组由新生班助所带班级的两名班干部、两名寝室长、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评分小组须于4月14前将评分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3.辅导员评分。辅导员根据新生班助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评分,并填写《二级学院评分表》(表4)

4.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汇总整理好各项考核材料后,电子版材料于4月19日前发送至zcdxsszjsb@126.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20日前上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4)。材料提交相关要求请看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材料填写要求》附件2

(二)第二阶段

学生工作部按照考核办法,结合材料,对新生班助进行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级与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2.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浙财大东教〔2021〕75号),新生班助任职满一年,经学生工作部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获得第二课堂“社会工作类”0.5学分。

3.考核其他内容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附件1

 表1:新生班助考核认定表.doc

 表2:新生班助自评表.doc

 表3:班级评分表.doc

 表4:二级学院评分表.doc

 表5:学生工作部评议表.doc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材料填写要求.doc

学生工作部

20224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