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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班助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31;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2022新生班助的考核工作即将展开,本次考核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为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核的相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2022新生班助

考核时间:202343424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2022新生班助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考核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新生班助述职及自评。新生班助按考核办法向所负责的新生班级及辅导员述职,并填写《新生班助考核认定表》1及《新生班助自评表》2,于4月12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2.学生评分。新生班助所负责的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对新生班助进行评分并填写班级评分表》(3。班级评分小组由新生班助所带班级的两名班干部、两名寝室长、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评分小组须于4月12前将评分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

3.辅导员评分。辅导员根据新生班助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评分并填写《二级学院评分表》(表4)

4.二级学院辅导员汇总整理好各项考核材料后,电子版材料于4月18日前发送至zcdxsszjsb@126.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19日前上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4)。材料提交相关要求请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材料填写要求》附件2

第二阶段

学生工作部按照考核办法结合材料,新生班助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级与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2.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浙财大东教〔2021〕75号),新生班助任职满一年,经学生工作部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获得第二课堂“社会工作类”0.5学分。

3.考核其他内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附件1

      2022级新生班助名单与各学院名额分配.xlsx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材料填写要求.doc

      表1:新生班助考核认定表.doc

      表2:新生班助自评表.doc

      表3:班级评分表.doc

      表4:二级学院评分表.doc

      表5:学生工作部评议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3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