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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班助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

2023级新生班助的考核工作即将展开,本次考核将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为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核的相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2023级新生班助

考核时间:20243252024年4月16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2023级新生班助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考核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325—4月11

1.新生班助述职及自评。新生班助按考核办法向所负责的新生班级及辅导员述职,并填写《新生班助自评表》(表1,于4月2日周二16:00前将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处纸质版签字后同时上交。

2.班级评分。新生班助所负责的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对新生班助进行评分,并填写《班级评分表》(表2班级评分小组由新生班助所带班级的两名班干部含班长、两名寝室长、两名普通同学组成。其中,班长为小组组长,须于4月2周二16:00前将评分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辅导员处纸质版经评分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后同时上交。

3.二级学院评分。辅导员根据新生班助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评分,并填写《二级学院评分表》(表3

4.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上述材料,填写《新生班助考核评分表汇总》(表5)

5.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汇总整理好各项考核材料后,1、表2、表3、表5电子版材料于4月10周三16:00打包发送至zcdxsszjsb@126.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11周四16:00前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4)。

(二)第二阶段4月11日以后

学生工作部按照考核办法,结合材料,对新生班助进行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级与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2.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浙财大东教〔2021〕75号),新生班助任职满一年,经学生工作部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获得第二课堂“社会工作类”0.5学分。

3.考核其他内容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附件)

    附件:2023级新生班助名单与各学院名额分配.xlsx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班助考核办法.doc

    表1:新生班助自评表.doc

    表2:班级评分表.doc

    表3:二级学院评分表.doc

    表4:学生工作部评分表.doc

    表5:新生班助考核评分表汇总.xlsx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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