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度浙江省高校卓越辅导员培养计划的函》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辅导员(含副书记)参加该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概况
2026年度浙江省高校卓越辅导员培养计划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委托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具体承办。计划遴选全省高校骨干辅导员开展为期1年的研修(其中脱产研修约2个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过硬专业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军人才。
本期培养计划全省总规模20人,我校拟推荐1名。研修合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研修成果可作为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在立德树人、铸魂育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岗位业绩突出。从事高校一线辅导员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经验,所带班级或学生群体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党团班协同等方面成效显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
3.育人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心理疏导、危机处置、职业规划等专业能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相关奖项或荣誉称号(如“优秀辅导员”等),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荣誉优先。
4.研究素养扎实。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能力,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思政类课题,或公开发表过相关论文、案例等成果,能够围绕辅导员工作重点难点开展专题研修。
5.发展潜力较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保证为期2个月左右的全脱产研修时间,并承诺研修结束后在学生工作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辐射带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
三、管理要求
1.学员接受省教育厅宣教统战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的培养计划、中期检查、结业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派出高校应予以支持。
2.学员研修期间要认真执行计划,切实完成预定任务,指导教师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研修结业要求独立完成1篇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研究论文,撰写1个思政育人工作案例,提交1份实践研修报告。
4.具体研修计划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负责实施,相关通知另发。
四、推荐与选送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4月24日(周五)16: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fxgbsz@163.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204办公室,经评审后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联系人:朱乐艳,联系电话:87571154。
附件:2026年度浙江省高校卓越辅导员培养计划推荐表、2026年度浙江省高校卓越辅导员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暂行)
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