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院级学生机构:
针对上学期各分院和院级学生机构物资借用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为了方便各分院、各院级学生机构的物资借用和学生工作部的物资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物资的损耗,保障各分院、各院级学生机构能正常开展常规活动,提高借用效率,现对物资借用方法进行说明:
1、各分院、学生机构在每学期第三周前上报学生工作部本分院、部门拟定本学期需举办的2次大型活动详情,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和活动需借用的学工物资。学工将根据上报的活动信息进行备案,安排协调物资借用,避免产生时间冲突,提高审批和活动效率。除上报活动外,将不再受理大型活动(人数超100人的活动)物资借用。各分院,学生机构还需上报小型活动(人数在100人以下活动)3次,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和活动需借用的学工物资。各物资的借用按照上报备案的活动进行管理借用,其他的不予借用。同时,备案的借用时间不得随意改动,如有变动需提前一周上报学生工作部进行协调。
2、物资借用的审批时间为每周一、周三8:30—11:00,其他时间一概不受理审批。活动物资需提早一周申请,重大院级活动可提前两周预约。
3、音响和活动舞台的借用,各分院、学生机构每学期分别只能借用2次,超过2次,则按照相关规定的价格交纳租金。
4、每学期的第九周和第十六周开始,所有物资开始盘点,一律不得外借。
5、每一个大型活动只允许借两次物资。
6、各分院、学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借用制度程序借用,在借用期间,做好借用,归
还登记。违反者将列入信誉黑名单,将影响以后的物资借用。
7、分院、学生机构本身有自有物资的,在开展活动期间只借用、协调活动缺口部分。
8、各种大型活动(必须是每学期初报上来的活动)最多可借用椅子200把,帐篷10
顶,折叠桌子8张;其他小型活动可借用椅子50把,帐篷3顶,折叠桌子5张。
9、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易损坏物资,不再对分院开放借用。
10、以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否则按照放弃使用学生工作部学生物资办理,本学期不予借用相关物资。请在3月6日前把活动物资上报表格(需分院盖章)、本学期活动预报表、自有物资明细登记表纸质稿,报给学工部行政楼A20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分院、学生机构活动预报表.doc
附件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工部物资借用申报表(分院、学生机构).doc
大创园值班及物资负责人通讯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