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随着毕业班课程的减少,毕业生外出应聘、应考、实习等情况逐渐增多,为杜绝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应对所有毕业生进行摸排、登记在册,详细且实时掌握每位学生的去向及情况(模板见附件)。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与请假、销假管理办法》浙财大东学【2020】13号文件规定请假三天以内(不含三天),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备案;三天至七天,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送学生工作部和教务管理部备案;七天以上,由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工作部领导审核批准,报分管领导,送学生工作部和教务管理部备案。请假学生按期返校后,须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销假,二级学院做好登记统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