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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部门内部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推荐高海燕同志为2021-2022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14日- 2022年6月16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2年6月16日前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方志勇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129。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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