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153号)文件精神,各分院需制定当年招生年级学生在四年学制内的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方案。在确保第二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前提下,与各专业培养方案协调计划,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教务管理部核准,向新生公布,以便学生合理安排相关学习和活动,使第二课堂在培养专业特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相关文件详见: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153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15〕36号)
请各分院于11月16日前将2016级第二课堂必修项目学分分配表和2016级第二课堂选修项目学分分配表(纸质、电子)报送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7办公室。2015级第二课堂必修项目学分培养方案如有调整的,也请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璐燕,联系电话:87571135。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必修项目学分分配表.xls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选修项目学分分配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