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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作者:佚名;来源:

各分院,2014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15〕36号)文件要求,2014级学生需于第五学期进行第一次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认定工作。各分院应根据第二课堂基本毕业学分要求,对2014级学生已认定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汇总,评定“合格”与“不合格”,并将汇总认定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各分院请于11月25日前将汇总认定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部A207。

14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认定结果.xlsx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