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2014、2015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15〕36号)文件要求和“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我院已于10月份开展了2014、2015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组织对各分院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抽检复审,请各分院于11月30日前将分院申报第二课堂项目的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考核过程、学生参与情况及汇总名单、考核结果等材料)及下述班级学生的《第二课堂认定手册》,以分院为单位交至大创园A202学生素质事务考评窗口。
金融与经贸分院:14经济1班、15保险1 班
财税分院:14劳动关系1班、15税收1班
工商管理分院:14物流1班、15人力1班
会计分院:14财务1班、15资产评估1班
信息分院:14信息1班、15电商1班
法政分院:14行管1班、15法学1班
人文与艺术分院:14产品1班、15服装1班
外国语分院:14日语1班、15英语1班
联系人:王璐燕;联系电话:87571135。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