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2013级学生各班:
2013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补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公布2013级第二课堂学分补认定合格名单。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11]107号),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5学分(大于等于5分为合格,小于5分为不合格)才能毕业,不合格同学请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补修。
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填写反馈表并以分院为单位于3月2日下午4点前交至行政楼A207,学生工作部将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联系电话:87571135。逾期不予受理。
对毕业班第二课堂学分尚未合格的学生,补认定工作我部将统一安排在每月的10-12日进行(节假日顺延),请各分院初审合格后统一交至大创园A202学生综合事务办理大厅素质考评窗口,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13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合格名单(2017.2).xlsx
13级补认定合格名单.xlsx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反馈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