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17级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17级学生核对第二课堂修读学分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0〕24号),为做好2017级学生第二课堂修读学分核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分核对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学生指导与咨询,同时请每位学生高度重视学分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核对流程
1.请各二级学院将附件《各二级学院数据》中的各学院《第二课堂修读学分明细表》和《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及成绩汇总》(综合素质拓展模块)发送至学生,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7〕19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8〕4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核对。
2.在核对中,若发现错误,请按表格要求填写《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勘误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审核并进行汇总,电子版发送至dfxgb@zufe.edu.cn,纸质版签章报送学生工作部;确认无误后请同时在附件中的《第二课堂修读学分明细表1-综合素质拓展》和《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及成绩汇总(综合素质拓展)》中直接修改并将该条项目“填充为红色”,原表中的所有数据保存勿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贺老师处。
三、核对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6月5日,逾期视为无误。
四、其他事项
本次学分核对仅限于对截止至第六学期已修学分的核对工作,后续第二课堂学分修读工作将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5日16: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勘误汇总》(附件1)(电子版和签章纸质版)、《第二课堂修读学分明细表1-综合素质拓展》(电子版)、《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及成绩汇总(综合素质拓展)》(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贺老师,邮箱:dfxgb@zufe.edu.cn。
各二级学院数据.rar
附件1:综合素质拓展第二课堂修读学分勘误汇总.xlsx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