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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作者:;来源:

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保障我院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的有关要求和最新通知,现将办理2024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续)保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全体学生

二、缴费标准及方式

大学生医保每人每年27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同级财政补贴180元。需要参保的同学,请于2023年9月24日前登录[支付宝-搜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计划财务部”-点击缴费大厅-大学生医保-输入姓名、学号-核对信息-完成缴费]最终参保名单以规定时间内学生实际缴费名单为准

可免缴医疗保险费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个人应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费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全额补贴。

请符合免缴条件的学生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行政楼A209。(注:免缴对象需先按上述方式完成支付,材料审核通过后费用予以返还)

三、医保享受时限

20241月1日——202412月31日

四、就医及费用结算

因我院未设置医疗机构门诊定点,我院大学生须承担门诊起付标准300元,个人负担比例按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标准确定。门诊和住院的费用结算详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2056号文件)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宣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通过政策解读让学生理解大学生医保工作的意义。

2、关于大学生就医凭证,由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全面推进,参保大学生就医、购药时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杭州市为市民卡)、电子社保卡或刷脸等方式进行结算,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不再作为参保大学生就医的必须凭证。新生未领到市民卡前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就医,通过下载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领即可。

3、不参保协议。对于此次不参保的学生,需提交不参保承诺书(见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2023927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收齐后交至行政楼A209陆老师处,咨询电话87571680

六、零星参保

未在集中参保期(2023年9月24日)前参保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请携带学院签字盖章的《零星参保申报表》(附件4)至行政楼A209处现场办理。

如有部分新生需补参2023年度医保(需本年度省内省外没有参报过其他医保),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至行政楼A209处现场办理。咨询电话,陆老师87571680。


                                                                                                                                       学生工作部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