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为保障我院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的有关要求和最新通知,现将办理2025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续)保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学生
二、缴费标准及方式
自2025年起,大学生医保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包括90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资费和30元长护险资费。需要参保的同学,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登录[支付宝-搜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计划财务部”-点击缴费大厅-大学生医保-输入姓名、学号-核对信息-完成缴费]。最终参保需求名单以规定时间内学生实际缴费名单为准。
可免缴医疗保险费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个人应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费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全额补贴。
请符合免缴条件的学生于1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行政楼A209。(注:免缴对象需先按上述方式完成支付,材料审核通过后费用予以返还)
三、医保享受时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就医及费用结算
1、因我院未设置医疗机构门诊定点,我院大学生须承担门诊起付标准300元,个人负担比例按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标准确定。门诊和住院的费用结算详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20〕56号文件)附件1。
2、关于大学生就医凭证,由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全面推进,参保大学生就医、购药时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或刷脸等方式进行结算,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不再作为参保大学生就医的必须凭证。
五、工作要求
1、宣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通过政策解读让学生理解大学生医保工作的意义。
2、休学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对于休学期间或其他原因未在校仍有参保需求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需求,统一将参保名单(附件2)于2024年11月8日提交至学生工作部陆老师处。
3、不参保协议。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工作部最终提供的未参保名单,于2024年12月6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不参保知情协议书》(2024级新生上交新生材料附带的《不参保知情同意书》,其余学生使用附件3)收齐后交至行政楼A209处。
其他未竟事宜,请咨询电话,陆老师8757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