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各部门,学生各班:
按照《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19〕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将集中受理该项目的结题,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
2.附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公开发表的需提供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文)。
3.因疫情影响,本次结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适当调整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包括《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项目成果交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并签署结题意见;
3.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前汇总结题材料统一交至学工部A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4986438@qq.com;
4. 资助工作办公室组织结题终审,批准结题后公布结题名单和发放资助经费;
5.未能通过结题的项目,资助工作办公室予以撤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浙江财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