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学院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关心帮助资助对象,提高资助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学院组织开展走访资助对象寝室,现通知如下。
一、走访对象
1.2020-2021学年认定的2020级重点资助对象;
2. 2020-2021学年认定的其他资助对象。
除2020级重点资助对象必须走访外,二级学院可选取单亲家庭、残疾家庭、烈士家庭等其他资助对象,各二级学院走访数量如下:
学院 |
资助对象合计 |
走访人数 |
其中20级重点必走 |
其他(省内外、各年级都要均衡考虑)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144 |
19 |
6 |
13 |
财税学院 |
136 |
18 |
11 |
7 |
工商管理学院 |
241 |
32 |
16 |
16 |
会计学院 |
91 |
12 |
5 |
7 |
信息学院 |
229 |
31 |
17 |
14 |
法政学院 |
78 |
10 |
7 |
3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136 |
19 |
7 |
12 |
外国语学院 |
68 |
9 |
2 |
7 |
合计 |
1123 |
150 |
71 |
79 |
二、走访形式
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带领专兼职辅导员到寝室走访。
三、时间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前完成走访。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供走访所需要的慰问品,按二级学院走访人数发放至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将学生资助对象寝室走访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活动照片(以二级学院+走访对象命名,照片只用于存档,不对外公布)以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部。邮箱:1134986438@qq.com,走访物资签收表(附件2)以纸质版形式交至学生工作部A205;
走访活动是体现学院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爱,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资助工作氛围,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请各二级学院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走访活动计划,落实走访人员和走访对象,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
学生资助对象寝室走访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学生资助对象寝室走访慰问品签收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