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和《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审批,我院2022-2023学年共有1129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4日至11月1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0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213,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7571332,邮箱:1744813685@qq.com。
附件:2022-202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