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和《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审批,我院2023-2024学年共有1130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13日至10月1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地址:行政楼A207,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7571134,邮箱:1744813685@qq.com。
附件:2023-202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