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学院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关心帮助资助对象,提高资助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学院组织开展走访资助对象,现通知如下。
一、走访对象
1.2023-2024学年认定的2023级重点资助对象;
2. 2023-2024学年认定的其他资助对象。
除2023级重点资助对象必须走访外,二级学院可选取单亲家庭、残疾家庭、烈士家庭等其他资助对象,各二级学院走访数量如下:
学院 |
资助对象合计 |
走访人数 |
其中23级重点必走 |
其他(省内外、各年级都要均衡考虑)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172 |
23 |
14 |
9 |
财税学院 |
115 |
15 |
6 |
9 |
工商管理学院 |
233 |
31 |
9 |
22 |
会计学院 |
97 |
13 |
11 |
2 |
信息学院 |
258 |
34 |
12 |
22 |
法政学院 |
93 |
12 |
8 |
4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106 |
14 |
7 |
7 |
外国语学院 |
56 |
8 |
7 |
1 |
合计 |
1130 |
150 |
74 |
76 |
二、走访形式
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带领专兼职辅导员到寝室走访。
三、时间安排
12月6日至12月16日期间完成走访。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供走访所需要的慰问品,按二级学院走访人数发放至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将学生资助对象走访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活动照片(以二级学院+走访对象命名,照片只用于存档,不对外公布)以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部。邮箱:1744813685@qq.com,走访物资签收表(附件2)以纸质版形式交至学生工作部A207;
走访活动体现了学院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爱,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资助工作氛围,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请各二级学院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走访活动计划,落实走访人员和走访对象,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