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我院学生资助对象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20〕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晨曦奖学金”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2025学年学院发文认定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和2024级学生资助对象。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标准为10000元/人,名额为12名,各年级限评3名。根据评选办法,此次评选2024级3名。
三、申请条件
“晨曦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德育考评等级良好(含)以上,且全部课程均合格;
4.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
5.无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学院当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晨曦奖学金”的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助理或有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
2.取得各类专业资格证书或通过部分主干核心课程考试;
3.参加校外各类市级(含)以上单位组织的、经学院有关部门认可的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荣誉者(团体获奖需排名前三);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工、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四、申报材料
1.撰写一篇200字左右的自我简介(第一人称撰写)。另附个人生活照一张(电子版,无PS),如有其他能反映优秀事迹的文件,如图片、视频、媒体报道扫描件等均可。
2.准备不超过4分钟时长的PPT个人风采展示(用于复选),着重体现自强不息、奋发图强、感恩回报等精神风貌。
五、评审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晨曦奖学金”评比政策,确保学生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20〕1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2024年“晨曦奖学金”获得者(见附件4)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考核表》(见附件3),并递交二级学院审核。
4.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进行初审,遴选出“晨曦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每个二级学院2024级推荐1名)并做好公示,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申请表和考核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公示截图(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报送学生工作部。
5.复选(暂定6月17日)采用候选人现场PPT展示,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投票,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学院将对获评对象在学院公示并宣传展示。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申请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考核表》
4.2024年“晨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5.“晨曦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某某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4日